新的防盗门国家强制性标准4月1日起正式实施,然而在成都门业市场调查时发现,由于新规实施存在过渡期,半数销售人员对新规并不熟悉,市场上仍有标注旧国标的防盗门在出售。
防盗门市场有点乱
在成都府河桥市场,塑钢室内门、安全门、铁皮门等被这里的不少推销员一并称为防盗门。当被问及展示的门是否按国家标准生产时,一名销售人员信誓旦旦:“那当然,小偷根本撬不开。 说着他还拿出其中一种“防盗门”的质检合格报告,但上面的名称却是高级塑钢室内门。对于名称的不一致,他又表示只是叫法不一样,但都是防盗门,“按标准我们这个门3分钟之内打不开就是合格”。
“市场上的防盗门种类太多了,价格从几百到数千元不等。”一位在建材市场选购防盗门的消费者表示,“反正大家都叫防盗门,也不知道真正的防盗门该是什么标准,估计重一些、结实一些的门质量应该不错。”
调查发现,市场上半数销售人员并不知新规,有的销售人员说防盗门的质量相差不多,关键是钢板的厚度,分不分等级无所谓。
新国标有执行过渡期
据业内人士透露,近年来,因防盗门未达到国家标准而使犯罪分子得逞的案件比重较大。一般用铁丝从锁眼撬开,连锁体都没有大的伤害。如果开锁要用五六分钟,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,这个时间正是普通人对于开防盗门的心理承受的底线时间,周围人会因此报警防盗。国家标准委新发布的《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》规定,防盗门的锁具应能在防破坏时间内,即使钻掉锁芯、撬断锁体连接件从而拆卸锁具或通过上下间隙伸进撬扒工具,松开锁舌等,也无法打开门扇。
成都市质检院工作人员表示,防盗门新国标实施后,会给予实施旧标准时期生产的产品一定时间的过渡期。目前,有关防盗门的过渡期尚不明确,所以旧标准防盗安全门仍然有售,一些非正规的所谓防盗门混迹于市场,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要认真分辨。在过渡期过后,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商品,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经销企业停止销售,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,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,同时还要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。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,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还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。 |